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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告自己” !镇江文旅集团被指是为低价接盘

来源:米乐m6网页版 日期:2024-02-13 23:58:33 浏览量:15次

  1月30日,江苏省镇江市三山文化创意产业园(以下简称:文化产业园)被司法拍卖的消息,让园区商户们忧心忡忡。“我经营的公司行业特殊,如果园区被拍卖,我们没办法继续在园区生产,就从另一方面代表着所有的资格证书等都要被注销,且再恢复难度很大。这种情况下,就要面临倒闭。”商户卢先生告诉上游新闻(报料邮箱:)记者,已经和有关部门沟通多次,目前没有结果。

  而与卢先生有同样担忧的还有园区里其他50多户商家,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文化产业园被拍卖,源自其与镇江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镇江文旅集团)的一场代偿纠纷,而镇江文旅集团也是该文化产业园股东之一。

  对于这场“自己告自己”的官司,了解此事的镇江文旅集团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后期可能会视司法拍卖情况,对该文化产业园做全面接盘。而文化产业园的法定代表人则认为,文旅集团的目的是为了通过低价接盘的方式,“剔除”其它股东。镇江市文旅局回应称,无论谁接盘,都不可能影响租赁商户正常经营的权利。

  官方资料显示,镇江市三山文化创意产业园是江苏省镇江市重点文化产业项目,2018年被江苏省有关部门批准授予江苏省广告产业园,并被评为江苏地区广告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吸引了影视服装、数字产业等多类型商家入驻。

  随着文化产业园被司法拍卖的消息传开,让商户们对后期是否还能在此经营感到担忧。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在文化产业园入口及厂房处粘贴着多份法院的《拍卖公告》,其中提到,该文化产业园的10宗国有土地和房产均在拍卖范围内,根据评估报告,10宗土地评估面积为60083.43平方米。单位面积地价是780元/平方米,价值合计为4740万多元;10幢房产的市场价值为2.2亿多元,拍卖价格合计2.7亿多元。

  法院称,此次拍卖因房产部分存在租赁情况,分别采取带租拍卖和签订保证书拍卖两种形式。其中,查封前租赁取得合法使用权的商户为带租拍卖,成交后按现状交付。查封后承租的商户通过签订保证书、交纳保证金形式,由租户在拍卖期间继续占有房产,需在拍卖后15日内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无法继续租赁的,租户需在规定时间内搬离并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未按时交付的,买受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该园区从事特殊产品加工行业的卢先生表示,因产品的特殊性,有关部门对营业执照注册地和生产地址有很严格的要求。如果无法在现经营地址生产,就需要对现有的营业执照进行变更,还要找新的场地。这就从另一方面代表着很多生产设备无法接着使用,而且许可证、资格证书都要被注销,有了注销记录就难以再申请审批。

  “文化产业园有经济纠纷我们都知道,也清楚正在进行司法拍卖程序。但是我们大家都希望能考虑一下商户们的难处。包括我们在内,园区还有其它几家商户也承接了国际知名大公司的加工业务,地址变更对企业影响很大,严重的可能面临破产。就算变更运营方后能重新签,如何保证新的运营方不会通过大幅度涨价等方式让我们主动放弃?最终那受损的还是我们商户。”卢先生表示,为此他和其它商户曾与文化产业园、文旅集团、当地法院沟通多次,但未能给出合理的解决办法。

  采访中,上游新闻记者从官方渠道获悉,该文化产业园区的多家公司承担了全国大约60%影视剧服装的生产,曾为多个国家重大会议、赛事提供过服装生产以及影音、灯光设计服务。

  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商户们的担忧源自镇江文旅集团与文化产业园区的运营公司镇江三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山公司)的一场持续多年的代偿欠款纠纷。工商登记信息数据显示,镇江文旅集团为该三山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占股40%。正因为这样的关系,这场纠纷也被称为文旅集团“自己告自己”的官司。

  三山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王强表示,文化产业园区投入运营后,向镇江文旅集团实际控股的金融租赁公司以融资租赁形式借款1.1亿元,镇江文旅集团为担保人,他和其它股东为反担保人。合同中提到,借款期限为24个月,借款时间自2016年12月6日起,除法定或约定事由外,不得解除、中止、终止该合同。

  自2018年中旬起,该金融租赁公司以三山公司处于亏损状态,没办法提供具体的还款资金和还款来源为由,多次要求三山公司提前偿还借款,并于2018年9月,向三山公司出具《债务加速到期通知函》,又在2018年11月14日,向镇江文旅集团出具了《代偿通知函》。

  “随后,镇江文旅集团在没有与其它股东商量的情况下,向金融租赁公司表示可以代偿1.1亿元欠款,并在尚未实际偿还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三山公司偿还代偿款及利息。”据王强提供证据显示,镇江文旅集团向其实际控股的金融租赁公司代偿还欠款时间为2018年12月5日,而判决书中则标明,一审法院在2018年11月23日就对镇江文旅集团诉三山公司代偿纠纷一案立案,并于2018年11月26日,对文化产业园的资产和账户进行查封。

  据镇江市中院的民事判决书显示,法院判决,三山公司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镇江文旅集团支付代偿款及利息共计1.2亿多元。三山公司上诉后,二审法院作出维持原判判决。

  “商户的担忧我们都能理解,其实文化产业园的情况,省市两级政府领导也关注过多次,等于也是文旅集团内部的事情。我们多次找到主管部门和文旅集团协商,主管部门也要求文旅集团成立了专班,但分管领导更换频繁,前后调查七八次,最终都以换领导,不清楚此前事情为由拒绝协商,导致了现在的结果。”王强说,三山公司对法院判处偿还代偿款并没有异议,对查封和执行情况存在异议,因文化产业园10幢建筑的不动产登记证书均是独立的,所以根据法律规定文化产业园可以拆分拍卖,而目前查封的资产超过欠款金额近1.6亿,导致文化产业园运行困难,无法履行判决。

  因此,就代偿时间、查封等问题,三山公司向法院提起了执行异议。今年1月25日,执行异议听证会在镇江市中院举行,目前仍在审理中。1月29日,这个估价为2.7亿元的省级文化产业园以1.94亿元价格进行司法拍卖,1月30日因无人出价而流拍。

  镇江文旅集团既是出借公司实际控股人,又是借款公司实际控制人,那这场“自己告自己”的官司目的是什么,引起了商户们的关注。

  王强向上游新闻记者表示,文旅集团急于和三山公司脱离关系,并希望实际拥有该文化产业园区。“整体拍卖价格过高,几次降价流拍后,文旅集团就可以以低价接盘。此外,整体查封也让三山公司失去了利用资产融资偿还欠款的机会,将其余股东合法清退。”王强说。

  采访中,王强的说法也被证实。上游新闻记者以自己是竞拍者,想要了解该文化园区是否经营不善为由,从镇江文旅集团实际控股的融资租赁公司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文化产业园区在被查封拍卖前运营情况良好,且地理位置也具有优势,而之所以被要求提前偿还,是因为该园区未找到新的融资机构。

  对于镇江文旅是否有接盘的打算。该负责人说:“这一个项目属于镇江文旅集团合作项目。几次流拍后,如果拍卖价格定为1.2亿元左右,那文旅集团百分百会接盘,自己运营,毕竟文化产业园的估值在那,接盘后可以拿到比欠款更高的融资。如果有溢价(文旅)集团或许会采取其他合作形式继续运营新园区。”

  而镇江市文旅局相关负责人则向上游新闻记者坦言,该园区法定代表人原来是个小股东,因拖欠欠款,文旅集团希望能够通过诉讼的方式,将小股东清退,由文旅集团直接管理文化产业园。“文旅集团毕竟是国企,从商户角度来说,更有保障。”该负责人说,到目前为止,涉案园区为文化产业园的属性没有变更。

  对于商户担忧无法继续经营的问题,镇江文旅集团王姓负责人在接受上游新闻记者采访时称,是否由文旅集团接盘,镇江市政府、文旅局会通盘考虑,从目前来看,拍卖是无人报名的流拍状态。但是无论谁接盘,都会保障商户的合法权益,优质企业也是文化产业园需要的,所以希望商户们继续放心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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